宣判杀害妻子家三人的被告死刑

宣判杀害妻子家三人的被告死刑

关于杀害妻子家三人的案件,4月21日,多乐省人民法院开庭初审,宣判被告阮南大顺(38岁,居住于多乐省Ea Kao坊)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抢劫财产罪判处9年徒刑,犯非法使用军用武器罪判处6年徒刑。综合刑罚,阮南大顺被宣判死刑。

审判委员会认定被告的行为特别严重,具有流氓性质,连续针对同一家庭的多个受害者实施,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作案后,被告还有抢劫财产以逃跑的行为,表现出藐视法律,因此需要适用最高刑罚。

根据起诉书,2022年,顺与阮氏金H.结婚。共同生活期间因顺吸毒、不务正业而产生矛盾。担心影响孩子,陈氏D.(H.的母亲)将女儿和两个外孙带回自己在多乐省Thành Nhất坊的家中生活。

2025年9月12日晚,吸毒后,顺产生杀害妻子全家的念头,认为被阻止、受到恶劣对待。被告准备了一把锤子和一把菜刀,放入背包后乘车到D.女士家区域,等待作案时机。

大约9月13日凌晨,当裴友N.(H.的弟弟)刚打开门时,顺立即冲入,用锤子连续多次攻击头部区域,导致受害者当场死亡。听到喊声,H.和D.女士跑出时继续被顺用刀攻击杀害。

随后顺进入卧室,用刀多次刺伤外孙T.T.P.(13岁,H.的亲生子女)。尽管重伤,P.仍及时爬墙,跑到邻居家求救并被送医抢救,幸免于难。对于外孙M.(3岁,共同子女),顺未下手。

作案后,顺显得冷静,用水冲洗血迹,将受害者尸体拖入客厅,盖上毯子。随后被告翻找拿走约600万越南盾和D.女士的一部手机后离开现场。

在逃跑过程中,顺继续用刀威胁一名过路妇女,抢劫摩托车及财产以移动。大约同日10时,多乐省公安已在5月19日路区域(多乐省Ea Kao坊)逮捕被告。

法医鉴定结论确认包括H.、D.女士和N.在内的受害者因多处伤口、急性失血和循环衰竭死亡。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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