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不再適用的’懸空規劃’
這是峴港市委最新發布的第16號指示中關於公共資產管理、使用以及解決長期拖延、有浪費風險的項目和工程障礙的最新指示。
在該指示中,峴港市委提出了7項要求。其中包括有效執行關於各機關、組織、單位的公共資產使用標準、定額、管理制度的規定,確保透明、科學,滿足’經濟核算’和’社會效益’的要求。

同時提高規劃工作質量;及時審查、調整土地利用規劃,作為實施工程、項目和吸引投資的空間導向的基礎。在2026年第三季度完成審查並公開宣佈調整或取消不再適用的’懸空規劃’。
峴港市委要求審查、統計、嚴格管理、節約、高效使用公益土地和國家管理的土地。
同時提出處理因項目影響無法生產的農業用地、荒廢農業用地、資產以及目前由鄉級管理的公共土地的方案。

必須制定處理機構調整後多餘房產的方案
對於機構調整後多餘的基礎設施、房產和土地,峴港市委要求緊急完成提出處理、開發、使用方案的工作,並在第二季度內完成。
同時審查、專項檢查有高風險在移交、接收、管理、使用公共辦公場所過程中發生違規行為,造成公共資產浪費的單位和地方。
此外,峴港市委還要求審查投資需求,確定確保效益、重點、核心的項目和工程。不分散、零散,嚴格按照規劃、原則、標準和優先順序納入2026-2030年中期公共投資資金計劃。
同時按照第77號結論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處理剩餘的困難、障礙、長期積壓的工程和項目。
繼續審查城市範圍內類似工程和項目,建議有權機關考慮、解決,並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
峴港市委指示結束投資分散的狀況,集中解決積壓、有流失、浪費風險的項目和工程中的困難、障礙…
此前在3月底的峴港市委會議上,峴港市委內政委員會主任武功正表示,審查後發現有多達201個項目進度緩慢。進度緩慢,土地未投入使用,資源長期浪費。
武功正表示,內政委員會正在集中澄清進度緩慢的原因、投資時間、資金規模、面積和處理路線…以報告省委常委會處理方向。
但通過初步瞭解,可以確定延遲的主要原因包括徵地障礙、投資者財務能力以及土地投入使用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