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省女學生死亡案:前副檢察長和檢察員被起訴

與永隆省女學生死亡交通事故案相關,4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已決定對原副檢察長潘氏竹莉和原茶溫縣(舊)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黎峰景提起公訴。

阿莉女士和阿景先生被調查涉嫌“不追究有罪者刑事責任”。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潘氏竹莉女士和黎峰景先生被指派執行公訴權,監督與2024年4月9日導致阮寶玉珍死亡的交通事故相關犯罪線索的處理。

在監督過程中,確定阮文寶忠(貨車司機)的行為已構成違反道路交通規定罪。

然而,原副檢察長及其下屬與前茶溫縣(舊)公安局調查局副局長黎國越和原調查員阮國慶達成一致,決定不提起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永隆省女學生死亡案:前副檢察長和檢察員被起訴

一個月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也對永隆省茶溫縣(舊)公安局調查局副局長黎國越和原調查員阮國慶作出起訴和拘留決定。此二人被調查涉嫌不追究有罪者刑事責任。

此前,女學生阮寶玉珍(14歲死於交通事故)的家屬已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訴狀,指控茶溫縣多名公安幹部涉嫌妨礙司法、漏罪、在調查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不追究有罪者。

2025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決定暫停處理犯罪線索,因為線索核實期限已過,但該機構尚未收到永隆省公安局按要求提供的材料。

2026年1月初,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局決定恢復處理永隆省茶溫縣(舊)公安局調查局的犯罪線索。

至今,初步調查結果確定,在處理2024年4月9日發生於永隆省永春鄉的交通事故過程中,原調查員和縣公安局調查局副局長存在違法行為,旨在不追究司機阮文寶忠的刑事責任。調查結果顯示,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有理由認定司機阿忠有“不確保安全超車”行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永隆省女學生死亡案:前副檢察長和檢察員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