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老街省公安表示,該省公安調查機關已決定對兩名與春光鄉一起違反勞動安全規定、造成一人死亡的案件相關的嫌疑人提起公訴。
公安機關以違反勞動安全規定罪對範文永——玉碧建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經理提起公訴。
以失職造成嚴重後果罪對譚國輝(工地主管)提起公訴,以進行調查。
永先生和輝先生被禁止離開居住地。
據警方稱,奮江村電線線路工程項目由玉碧建築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長山投資建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聯合體中標。
然而,在施工組織過程中,暴露出許多嚴重違反勞動安全規定的行為,特別是在陡峭山地地形上運輸、拉拽和安裝混凝土電線杆時,未制定適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2025年10月30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施工過程中因未確保安全條件,混凝土電線杆沿斜坡滾落,造成36歲的H.V.H先生死亡。
調查結果確定,施工單位未按規定製定並報批施工方案和勞動安全保障措施;未劃定危險區域,也未配備在斜坡地形上施工的安全設備和技術方案。
同時,施工監理工作鬆懈、不負責任,業主未按法律規定充分履行檢查和監督職責。
調查機關認定這是導致嚴重勞動事故的直接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