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6日,老街省公安表示,该省公安调查机关已决定对两名与春光乡一起违反劳动安全规定、造成一人死亡的案件相关的嫌疑人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以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罪对范文永——玉碧建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提起公诉。
以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罪对谭国辉(工地主管)提起公诉,以进行调查。
永先生和辉先生被禁止离开居住地。
据警方称,奋江村电线线路工程项目由玉碧建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山投资建设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标。
然而,在施工组织过程中,暴露出许多严重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在陡峭山地地形上运输、拉拽和安装混凝土电线杆时,未制定适当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2025年10月30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施工过程中因未确保安全条件,混凝土电线杆沿斜坡滚落,造成36岁的H.V.H先生死亡。
调查结果确定,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并报批施工方案和劳动安全保障措施;未划定危险区域,也未配备在斜坡地形上施工的安全设备和技术方案。
同时,施工监理工作松懈、不负责任,业主未按法律规定充分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责。
调查机关认定这是导致严重劳动事故的直接原因。
(编译:Ivy;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