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後感到後悔,請摩的司機將手機還給女孩

4月30日晚,舊邑坊公安局表示,正與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處(PC02)協調,暫時拘留嫌疑人阮友俊(38歲,同奈市人),以完善檔案,處理其搶劫財產行為。

據此,當天早上6點30分,舊邑坊公安局接到一起財產搶劫案的報案,報案人為P.T.A.T.女士(28歲,多樂省人)。

據T女士稱,大約當天凌晨1點20分,她和一群朋友正在舊邑坊黎德壽路的一條巷子裡步行時,俊騎摩托車靠近,搶走了她拿在手上的iPhone 13 Pro Max手機,然後逃離現場。T女士和朋友們大聲呼喊並跑步追趕,但因夜深無人相助。

大約凌晨1點30分,搶劫後不久,俊回想起來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決定將剛搶來的手機交給一名正在路邊停靠的網約摩的司機T.C.T.先生(48歲),並囑咐道:“把這部手機交給派出所,或者等機主打來電話時交還,你會得到報酬。”

由於繼續接客載客,直到早上6點,T先生才將手機送到舊邑坊公安局,並陳述了事情的經過。

到下午2點,通過專業手段,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處(PC02)第7工作組與舊邑坊公安局協調追查,在嫌疑人俊藏匿時將其抓獲。

搶劫後感到後悔,請摩的司機將手機還給女孩

在公安機關,俊供認曾有兩項搶劫財產罪前科。經審訊,俊承認了自己的搶劫財產行為。

俊還供述,他目前在餐館做幫廚,月薪約1000萬越南盾,因缺錢花,在下班回家途中產生了搶劫財產的念頭。然而,剛實施完行為,俊又反思,並將手機交給網約摩的司機,請其歸還給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