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分享虛假信息,男子被罰款750萬越南盾

海防市公安局表示,網絡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預防處剛剛決定對P.T.N.先生(生於1972年,居住在海防市嘉遠坊)進行行政處罰,因其在網絡空間提供、分享虛假、誹謗組織和機構聲譽的信息。

據初步消息,通過專業調查,網絡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預防處發現P.T.N.先生的個人Facebook賬戶經常發佈、分享與反動、對立渠道(如黃文勇和越新組織)相關的視頻和文章內容。

P.T.N.先生髮布和分享的內容均為歪曲事實、誹謗黨和國家機構聲譽的信息。

根據違規性質和程度,網絡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預防處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P.T.N.先生處以750萬越南盾罰款。

海防市公安局建議民眾選擇官方信息,在社交媒體上發佈或分享前核實信息真實性;同時及時向職能部門舉報發現的不良、虛假、不實內容,以便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