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構被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實施,並從2027年起停用紙質病歷。這一要求是醫療行業數字化轉型進程中的關鍵任務之一。
近年來,信息技術在醫療中的應用取得了積極成果,電子病歷的初步實施為患者和機構帶來了實際利益,同時提高了專業質量、管理效率和運營效果。

該要求基於主要法規和指導文件,包括《診療法》;政治局關於加強保護、照護和改善人民健康的第72-NQ/TW號決議;關於發展人口數據應用促進國家數字化轉型的第06/QD-TTg號決定;以及衛生部第13/2025/TT-BYT號通知,指導電子病歷的使用。
據衛生部稱,全國超過75%的醫院已宣佈啟動電子病歷,大多數地方已制定計劃。然而,衛生部承認,在某些地區,電子病歷的實施質量未達到要求,且尚未完全取代紙質病歷。
為解決這些不足,衛生部於4月7日發佈了第04/CT-BYT號文件,敦促醫療機構加快轉型。蘭部長要求各級衛生單位負責人直接負責,將電子病歷推廣作為核心任務,優先分配資源,並確保有力實施。
省、市衛生部門以及各部委的衛生部門負責向地方人民委員會和主管機構建議,確保為所屬機構配置充足資源並及時實施。
衛生部還要求醫療機構審查當前情況,制定具體計劃,並調動資源以按時完成推廣。
衛生部下屬單位及國家衛生信息中心負責更新和完善專業指導,確保同步實施。科技培訓司被指派監督進展並報告第04號文件的執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