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與環境部(MAE)正在修訂並補充2020年《環境保護法》的多項條款,該法已實施四年多。
最重要的策略是推進行政程序實質性改革,並鼓勵向地方分權與授權。
預計將簡化行政程序,例如投資項目分類中的環境標準、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以及環境許可證發放,以降低企業的合規成本。但程序簡化將伴隨著嚴格的事後檢查與監督機制,以及各級各部門職責的明確劃分,涵蓋三個核心要素:工具、人員和流程。
第二個策略是創新廢物管理思維,從“廢物處理”轉向將廢物視為“資源”,為環境產業和循環經濟的發展建立法律框架。
新版本旨在成為數字化轉型的先行者,構建同步、公開、透明的環境數據生態系統,服務於管理機構、公民和企業。
第四個策略是從“被動修復”轉向“主動預防”,增強預測和預警能力,並嚴格控制排放源。
第五個策略是有效運用經濟工具。新版本將有助於完善市場機制,特別是碳市場,將環境保護和氣候變化適應轉變為經濟驅動力。
“該法律草案增強了2020年《環境保護法》政策的有效性,例如應用環境標準對投資項目進行分類,以便根據環境風險靈活管理;以增強回收利用的方式管理廢物,促進綠色經濟和循環經濟;以及通過地表水和空氣質量計劃保護環境要素,”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黎功成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