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4日,來自新美坊(胡志明市)公安的消息,通過阮文靈路(途經新美坊轄區)上的安防攝像頭系統排查,新美坊公安發現了兩起在公共場所不按規定地點亂扔垃圾(木托盤)的案件,因此將兩人傳喚到派出所處理。
在此,上述個人承認了違規行為,並承諾不再重犯。根據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新美坊公安對亂扔垃圾造成環境汙染、破壞城市美觀、堵塞排水系統、引發疾病、影響社區健康的行為製作了行政違規記錄。
根據規定,在公共場所不按規定地點亂扔生活垃圾將被處以罰款,並強制整改後果。
針對此事,新美坊公安建議市民提高意識,按規定地點投放垃圾;同時宣傳、提醒家人共同遵守,為在當地建設綠色-清潔-美麗的城市文明環境作出貢獻。
此前,來自新日鄉(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消息,鄉經濟辦公室已對兩名違規焚燒廢銅線和垃圾的人員製作了行政違規記錄。
初步消息稱,4月23日,在轄區巡邏過程中,新日鄉公安發現L.V.T.先生將廢銅線(約10公斤)帶到新日鄉35號邑的一塊空地上焚燒。
檢查時,職能部門確認焚燒銅線產生了煙霧、焦味,影響環境並存在火勢蔓延風險。新日鄉公安及時制止,同時通知經濟辦公室(新日鄉人民委員會)到現場製作行政違規記錄。
在與職能部門合作時,T.先生承認了違規行為。職能部門要求T.先生收集所有廢料,徹底熄滅餘燼,清理區域並恢復土地原狀。
此前,4月20日,新日鄉公安發現21號邑一塊空地上冒出黑煙。T.V.V.先生承認將約40公斤生活垃圾帶到屋後空地焚燒時被發現。
新日鄉公安撲滅了火,要求收集並恢復土地原狀,並將V.先生傳喚到派出所處理。
經核實,新日鄉人民委員會經濟辦公室確定V.先生的行為違反了環境保護規定,並對違規焚燒1000公斤以下普通固體廢物的行為製作了行政違規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