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头记录下两人在阮文灵路旁乱扔垃圾,每人被罚150万越南盾

摄像头记录下两人在阮文灵路旁乱扔垃圾,每人被罚150万越南盾

5月4日,来自新美坊(胡志明市)公安的消息,通过阮文灵路(途经新美坊辖区)上的安防摄像头系统排查,新美坊公安发现了两起在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地点乱扔垃圾(木托盘)的案件,因此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处理。

在此,上述个人承认了违规行为,并承诺不再重犯。根据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新美坊公安对乱扔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城市美观、堵塞排水系统、引发疾病、影响社区健康的行为制作了行政违规记录。

根据规定,在公共场所不按规定地点乱扔生活垃圾将被处以罚款,并强制整改后果。

针对此事,新美坊公安建议市民提高意识,按规定地点投放垃圾;同时宣传、提醒家人共同遵守,为在当地建设绿色-清洁-美丽的城市文明环境作出贡献。

此前,来自新日乡(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消息,乡经济办公室已对两名违规焚烧废铜线和垃圾的人员制作了行政违规记录。

初步消息称,4月23日,在辖区巡逻过程中,新日乡公安发现L.V.T.先生将废铜线(约10公斤)带到新日乡35号邑的一块空地上焚烧。

检查时,职能部门确认焚烧铜线产生了烟雾、焦味,影响环境并存在火势蔓延风险。新日乡公安及时制止,同时通知经济办公室(新日乡人民委员会)到现场制作行政违规记录。

在与职能部门合作时,T.先生承认了违规行为。职能部门要求T.先生收集所有废料,彻底熄灭余烬,清理区域并恢复土地原状。

此前,4月20日,新日乡公安发现21号邑一块空地上冒出黑烟。T.V.V.先生承认将约40公斤生活垃圾带到屋后空地焚烧时被发现。

新日乡公安扑灭了火,要求收集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将V.先生传唤到派出所处理。

经核实,新日乡人民委员会经济办公室确定V.先生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规定,并对违规焚烧1000公斤以下普通固体废物的行为制作了行政违规记录。

摄像头记录下两人在阮文灵路旁乱扔垃圾,每人被罚150万越南盾摄像头记录下两人在阮文灵路旁乱扔垃圾,每人被罚150万越南盾

(编译:Ivy 越南网;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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