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和試點推行“開放式監獄”、“居家服刑”模式的同時,慶和省還針對社區服刑人員實施電子監控方式。
這是慶和省計劃中的措施,由省人民委員會主席阮越雄簽署發佈,自2026年5月4日起生效,旨在落實政府總理批准的在慶和省實施“完善刑事判決執行機制以滿足第27-NQ/TW號決議要求”的方案。
該省的目標之一是建設現代化、符合當地實際的刑事判決執行法律體系。
據此,該省將投資現代化基礎設施和設備;應用科學技術、數字化轉型於刑事判決執行工作;更好地保障和捍衛服刑人員依法享有的人權和公民權,並“將懲罰與教育、改造相結合,幫助被判決者成為對社會有用的善良公民。”
在2026年內,該省將集中克服存在的不足、缺陷和限制,建立充分、符合當前及今後刑事判決執行工作要求的法律框架。
完成規劃,確定慶和省至2030年、展望至2045年的看守所、分看守所、拘留場所的總關押規模。
同時,制定並實施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採購設備、應用科學技術於刑事判決執行工作,並“試點建設1個智慧看守所和1個智慧分看守所”。
同樣根據上述計劃,慶和省將完成“拘留場所”建設項目,以滿足關押和管理等待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的需求。
該省繼續加強對各單位、地方的指導,做好刑事判決執行工作,特別是對在拘留場所等待驅逐出境的外國人的管理工作。
嚴格跟蹤和管理仍處於社會中的被判處監禁人員、被判處緩刑、非監禁改造、禁止離開居住地、剝奪部分公民權、禁止擔任職務等人員。
至於“開放式監獄”、“居家服刑”,則從2031年至2045年將在慶和省正式實施(不再試點),所有看守所、分看守所、拘留場所都將力爭成為“智慧”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