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在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民願的會議上,國會民族委員會常務副主席黃維正建議政府研究管理許多地方正在發生的電動自行車改裝情況的管理措施。
據他介紹,目前許多家長為孩子購買電動自行車上學,但之後學生自行將車輛帶到修理店進行改裝,以提高速度和性能。“這非常危險,許多孩子已經因此造成事故。檢查時發現車輛被加裝了電池”,他說。
經過調查,黃維正先生認為這種情況在偏遠地區相當普遍,那裡對修理店的管理仍較鬆懈。他建議職能部門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修理和改裝點的檢查和管理;同時出臺統一的技術標準,以防止擅自改變結構、速度超過製造商設計標準的情況。
“加強管理、加大對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以提高速度、違反安全標準的修理店的檢查,不僅是為了保障交通安全,也是為了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他說。

實際上,在河內也記錄到改裝電動自行車以提高速度的情況。職能部門曾發現許多店鋪將電動摩托車的電機控制器安裝到電動助力自行車上,使車輛最高速度可達49公里/小時。多輛電動助力自行車及其控制器已被暫扣以待核實和處理。
根據現行規定,電動自行車是指使用電動機、最大功率不超過250瓦、設計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里的兩輪車輛。法律不允許擅自改變車輛的結構和技術特性,如加裝電池、更換控制器或增大功率以使車輛比製造商設計更快。第168/2024號法令規定,擅自改變車輛結構者可被行政處罰,並強制恢復原狀;若造成嚴重後果如致命事故或火災爆炸,可能面臨刑事處理。
需儘快建設高速公路休息站
同樣在會議上,國防安全對外委員會主任黎晉志建議政府儘快拍賣並建設胡志明市-金甌高速公路上從忠良至金甌段的休息站。
他表示,在剛剛過去的4月30日假期,許多民眾反映在該高速公路上行駛近300公里卻沒有休息或衛生設施,導致許多不文明現象並存在安全隱患。
“民眾在高速公路上停車非常危險,因為車流量大。如果有休息站,既能服務民眾,又能創造收入並改善旅遊形象”,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