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的指示,財政部被授權主持,協調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胡志明市統計局以及各機關、單位、地方,審查並提出市委關於推動2026-2030年期間實現兩位數經濟增長目標的總體實施計劃內容。
總體計劃要求確保任務分配的同步性和一致性,特別是對於具有增長動力的內容。
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主動協調財政部,審查和同步正在制定的推動兩位數經濟增長的戰略解決方案,與上述總體計劃保持一致,抓緊完成方案,並於2026年5月20日前提交。
各機關、單位根據職能任務主動審查、提出內容,並與財政部協調參謀制定計劃。在彙總的基礎上,財政部主持參謀頒佈總體計劃,包括所有相關內容和草案,於2026年5月28日前提交。
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執行結果直接負全面責任,確保“六明確”要求。按季度跟蹤評估實施進度,報告必須簡明扼要,明確結果並提出調控解決方案。
以結果為主要標準進行評價和分類。如果未能完成任務,將追究責任。同時加強檢查監督,嚴肅處理失職、推諉、迴避行為。
根據指示,胡志明市必須在2026年第二季度完成各行業、領域、地方增長目標的具體化,並建立月度、季度調控指標體系。
總體計劃還將審查並更新2026年及2026-2030年期間的所有指標、任務和增長情景。建立與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經濟社會報告同步的報表模板。
胡志明市要求“六明確”落實增長目標:各機關必須全面確定職能範圍內的任務,確保“六明確”,包括各級領導和個人責任明確;月度、年度完成期限明確;按月、按季的推進進度明確,作為評價和分類的標準。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還授權內務部主持,具體化以執行結果為主要標準評價和分類幹部、機關的內容。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辦公室主持參謀制定月度、季度增長調控系統;建立主要指標的實時跟蹤評估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