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拆除工程致民宅倒塌、開裂:誰該負責?

當居民因安全風險被迫緊急撤離時,輿論質疑:賠償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誰承擔?

一棟房屋倒塌,多棟相鄰房屋開裂

近日,事發區域仍被封鎖,暫停施工以配合職能部門的調查。部分與該工程相鄰的房屋已鎖門並搬遷。

此前,4月19日下午,當地政府接到居民反映,位於陳貴甲路25號的工程(由越南峴港Vinatex股份公司作為投資方,大源南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施工)在拆除時,導致陳貴甲路27號房屋完全倒塌,29至33號房屋受損、牆體開裂。

海州坊人民委員會表示,市公安局已協調專業機構、投資方、施工單位及相關住戶進行檢查並製作勘察筆錄。

此外,該機構補充稱,根據現行規定,拆除工程無需辦理許可證,但投資方必須按照確保安全的方案進行拆除。

據當地政府稱,此前(4月6日),坊人民委員會已發文提醒投資方在施工過程中做好圍擋、確保安全等。

越南拆除工程致民宅倒塌、開裂:誰該負責?

責任在誰?

近日,海州坊人民委員會領導與受上述拆除工程影響的居民舉行了接待會。居民要求坊政府緊急處理投訴,因為陳貴甲路25號的拆除工程未進行圍擋、未設置支撐腳手架保護相鄰建築,導致一棟民宅倒塌,並造成其他房屋支柱下沉、牆體橫向縱向撕裂,嚴重危及居民生命安全。

居民還要求坊政府儘快處理Vinatex公司造成的後果。主管機構應公開通報責任處理的進度,讓居民知情並安心生活。“必須暫停施工,直至完成合理的損失賠償、修復並恢復原狀……”一位居民代表表示。

會後,海州坊人民委員會作出多項結論,一致同意保護居民權益,要求Vinatex公司在承諾期限內書面答覆住戶。同時,坊政府將對施工過程中造成相鄰建築下沉、開裂、倒塌的行為予以嚴處,待公安機關將結果移交地方後執行。坊政府還建議專業機構儘快處理並早日得出結果,以便迅速解決事件,反映居民的正當訴求,確保居民安心生活。

提及此問題,律師陳文香(越南峴港市律師團)表示,根據《建設法》規定,投資方必須自行或聘請有能力的諮詢機構制定、審查拆除方案並實施拆除施工;對自身過錯造成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責任。施工承包商有責任制定符合已批准方案的拆除施工措施,按措施進行拆除施工,跟蹤監測工程,確保人員、財產、工程及相鄰工程安全;對自身過錯承擔法律責任和賠償損失。

根據《民法典》,投資方、工程所有者、施工單位根據具體違規行為,若有違法行為侵犯居民的合法權益,須承擔損害賠償。該法第589條規定,賠償損失包括:財產滅失、毀損或損壞;與財產使用、開發相關的利益損失或減少;為防止、限制和克服損害的合理費用;法律規定的其他損失。損害賠償可由各方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協議,居民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越南拆除工程致民宅倒塌、開裂:誰該負責?

可能面臨刑事處理

據陳文香律師稱,組織施工導致他人財產損壞,違規方可能承擔行政甚至刑事責任。根據第16號法令,組織施工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導致相鄰技術基礎設施工程下沉、開裂或損壞,或導致相鄰工程倒塌或有倒塌風險但未造成他人健康、生命損害的,最高罰款1億越南盾。若施工單位讓勞動者不遵守安全技術措施,或違反使用個人防護工具的規定,或不制定勞動安全綜合計劃,或不制定存在勞動安全風險工作的詳細安全措施,每項行為罰款3000萬至5000萬越南盾。施工過程中違反建築工程拆除方案、措施規定的,公司將面臨5000萬至7000萬越南盾罰款……

拆除工程不安全導致他人財產、健康、生命受損,可能使責任人面臨刑事追究。違反建設規定施工緻人死亡(或造成他人身體傷害且損傷率61%以上),或造成財產損失1億越南盾以上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罪名是違反建設規定造成嚴重後果。財產損失1億至5億越南盾的,可處3年以下監外改造或1至5年有期徒刑;財產損失5億至15億越南盾的,可處3至10年有期徒刑;財產損失15億越南盾以上的,可處7至15年有期徒刑。“調查原因、確定損害責任、認定導致相鄰工程損害的過錯,是追究相關方法律責任的基礎。”陳文香律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