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參與搶劫銀行的被告被越南嘉萊省人民法院以“搶劫財產”、“非法儲存、使用軍用武器”和“洗錢”等罪名起訴。
兩人分別是範英財(36歲,綽號“黑財”),居住於昆嵩省昆嵩市,以及黎文安(35歲),居住於廣義省得坎坊。調查機關認定,兩人均參與了1月19日在嘉萊省會富坊越南外貿股份商業銀行(Vietcombank)嘉萊支行茶巴交易處發生的持槍搶劫銀行案。
根據起訴書,2025年11月,“黑財”約同黎文安搶劫銀行交易處的現金以供揮霍。為實施犯罪,兩名被告制定了詳細計劃,勘察地形並準備了充足的作案工具(槍支、衣物、摩托車、藏匿工具和物品的地點)。
1月19日下午約15時30分,黎文安騎摩托車載著“黑財”前往交易處實施搶劫。進入後,“黑財”拔出K59型手槍,黎文安拔出已上膛的K54型手槍,威脅並恐嚇銀行職員和保安,搶走19億越南盾。得手後,兩人騎摩托車逃至距交易處約5公里的松樹林,將摩托車藏入坑中,銷燬衣物,偽裝成少數民族,將現金裝入揹簍,駕駛兩輛舊摩托車反向駛向嘉萊省波來湖。在那裡,“黑財”和黎文安遊過湖泊前往昆嵩方向,隨後乘車前往胡志明市以消除蹤跡。搶來的現金被兩人購買黃金後再出售換取其他現金用於揮霍。
潛逃18天后,警方在廣義省抓獲黎文安,在嘉萊省波來帕鄉三村抓獲範英財。執法部門繳獲了四把手槍、45發子彈和兩支電警棍。據悉,作案前,“黑財”已因2018年謀殺罪被昆嵩省公安調查機關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