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晚,河內市公安局表示,大姥坊公安局剛剛對Đ.P.先生(63歲,住在大姥坊)處以750萬越南盾罰款,因其提供、分享虛假信息、歪曲事實、誹謗、侮辱機關、組織聲譽以及個人名譽和人格的行為。
通過掌控網絡空間的情況,4月28日,大姥坊公安局發現一個Facebook賬戶在文章下評論,內容侮辱交警力量。
坊公安局已查明賬戶所有者為Đ.P.先生。
在公安機關,P.先生承認自己的行為違法,並刪除了評論。
河內市公安局建議民眾在撰寫、分享、評論不準確、未經核實的信息時要謹慎、警惕。
此舉旨在避免引起輿論混亂,影響組織、個人的聲譽、權利和合法利益。
所有違法行為都將依法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