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晚,河内市公安局表示,大姥坊公安局刚刚对Đ.P.先生(63岁,住在大姥坊)处以750万越南盾罚款,因其提供、分享虚假信息、歪曲事实、诽谤、侮辱机关、组织声誉以及个人名誉和人格的行为。
通过掌控网络空间的情况,4月28日,大姥坊公安局发现一个Facebook账户在文章下评论,内容侮辱交警力量。
坊公安局已查明账户所有者为Đ.P.先生。
在公安机关,P.先生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删除了评论。
河内市公安局建议民众在撰写、分享、评论不准确、未经核实的信息时要谨慎、警惕。
此举旨在避免引起舆论混乱,影响组织、个人的声誉、权利和合法利益。
所有违法行为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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