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廣寧省:裴庭慶與3名同夥被判死刑

5月15日,廣寧省人民法院對裴庭慶及其18名同夥在2025年4月17日發生的特別嚴重毒品案作出判決。

根據審判委員會的裁決,裴庭慶因犯殺人、非法買賣毒品、非法儲存使用武器及故意損壞財產等罪名,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何商海、吳文宣和阮友登分別因非法買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

審判委員會還判處被告人何光山、黃文東、阮氏芳、楊進秀和阮文林因非法買賣毒品罪終身監禁。

其餘被告人因包庇犯罪、非法儲存毒品、組織非法使用毒品以及儲存、非法買賣軍用武器等罪名,分別被判處15個月緩刑至22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2024年,吳文宣因非法買賣毒品行為被調查。在富壽省潛逃期間,他發生事故並受重傷。

在新區綜合醫院治療期間,吳文宣秘密告訴女友阮氏芳和侄子何商海藏匿毒品的地點。

為銷售這批毒品,何商海聯繫了廣寧省的裴庭慶。隨後,裴庭慶委託堂兄阮友登尋找毒品買家。

2025年4月17日晚,這夥人正在進行毒品交易時,被廣寧省公安圍捕。

在執法力量追捕同夥時,裴庭慶使用AK步槍向執法人員射擊,導致廣寧省公安廳毒品犯罪調查警察處幹部阮登凱少校死亡,另有兩名戰士受傷。

作案後,裴庭慶逃往多個地方,在女友及數人協助下藏匿。至4月18日晚,在清化省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