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广宁省人民法院对裴庭庆及其18名同伙在2025年4月17日发生的特别严重毒品案作出判决。
根据审判委员会的裁决,裴庭庆因犯杀人、非法买卖毒品、非法储存使用武器及故意损坏财产等罪名,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何商海、吴文宣和阮友登分别因非法买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审判委员会还判处被告人何光山、黄文东、阮氏芳、杨进秀和阮文林因非法买卖毒品罪终身监禁。
其余被告人因包庇犯罪、非法储存毒品、组织非法使用毒品以及储存、非法买卖军用武器等罪名,分别被判处15个月缓刑至22年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2024年,吴文宣因非法买卖毒品行为被调查。在富寿省潜逃期间,他发生事故并受重伤。
在新区综合医院治疗期间,吴文宣秘密告诉女友阮氏芳和侄子何商海藏匿毒品的地点。
为销售这批毒品,何商海联系了广宁省的裴庭庆。随后,裴庭庆委托堂兄阮友登寻找毒品买家。
2025年4月17日晚,这伙人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广宁省公安围捕。
在执法力量追捕同伙时,裴庭庆使用AK步枪向执法人员射击,导致广宁省公安厅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处干部阮登凯少校死亡,另有两名战士受伤。
作案后,裴庭庆逃往多个地方,在女友及数人协助下藏匿。至4月18日晚,在清化省被抓获。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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