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第161/2026號法令,幹部、公務員、公職人員及武裝力量的基本工資從234萬越南盾上調至253萬越南盾,自7月1日起生效(漲幅8%)。基本工資是計算幹部、公務員、公職人員及武裝力量薪資的依據。
計算公式如下:薪資 = 基本工資 x 薪資係數(不含各類津貼)。
不同類別、組別的薪資係數依據政府第204/2004號法令頒佈。
按此新基本工資標準,公職人員收入將相應隨薪資係數增加。其中,A3.1組公職人員…最高薪資為每月2024萬越南盾(目前為1870萬越南盾)。
最低組別中,C3類一級公職人員薪資為每月379.5萬越南盾(從目前約350萬越南盾上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