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兩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被建議減刑

5月21日上午,上訴法院開庭審理了越南衛生部食品安全局兩名前局長阮青峰和陳越娥以及該機構及相關單位案件中其他32名被告的上訴請求,並繼續進行辯論。河內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訴法庭代表陳述了案情,並對各被告提出了量刑建議。

檢察院建議上訴法院對被告阮青峰減刑4至5年(一審判決20年有期徒刑),對被告陳越娥建議減刑2至3年(一審判決15年有期徒刑)。

陳越娥的丈夫、被告黎黃(原越南衛生部預防局副局長)被建議減刑1至2年(一審判決5年有期徒刑)。

對於其餘被告,檢察院建議最低刑罰為監禁但緩刑,最高減刑3至4年。

由於案件後果已全部彌補,檢察院還建議對8名未提出上訴的被告各減刑3至4個月。

越南兩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被建議減刑

檢察院認為,各被告的行為對社會具有危險性,損害了人民群眾對社會組織和機構的信任。

各被告的行為持續時間長,涉及眾多國家管理領域和食品安全執法組織中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勾結參與。

“一些幹部、專員以及個人和企業,出於個人私利,實施了違規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導致質量不合格、來源不明的食品產品在市場上流通,威脅消費者的生命和健康……”

“因此,必須對各被告施以嚴厲刑罰,以起到震懾和預防作用”,檢察院評估道。

然而,檢察院認為,在審理過程中,上訴法院審判委員會也考慮了減輕情節,評估了各被告的角色,審查了犯罪行為的性質、獲利金額以及新的減輕情節。

其中,各被告有多項新的減輕情節,且案件後果已得到彌補。他們也有良好的人品,系初犯,坦白供述,積極協助調查等。

越南兩名前食品安全局局長被建議減刑

根據案件檔案,2018年至2025年期間,越南衛生部食品安全局的一些領導和專員利用法律規定的模糊性,形成了“申請-給予”機制,在多個管理環節系統性收受賄賂。

違規行為主要發生在產品註冊接收證書的評審和頒發、廣告內容確認、評審、後續檢查以及GMP認證證書的頒發等活動中。

其中,產品註冊接收證書的頒發被“報價”為每份檔案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通過中介服務的個人和企業進行。

總計,阮青峰、陳越娥以及數十名下屬從21個個人和企業收受賄賂,在頒發接收證書過程中共收受937億越南盾,在廣告許可中收受127億越南盾,以及與GMP相關的10億越南盾。

各被告行賄總額為774億越南盾;另有275億越南盾正在繼續調查核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