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越南嘉萊省亞赫魯鄉人民委員會邀請P.T.H.女士(58歲,居住在富善鄉)到鄉政府就處理在25號國道亞薩村段的安全走廊土地上修建大門和圍牆的違規行為進行協商。
亞赫魯鄉人民委員會主席陳明心表示,經過協商,P.女士表示將遵守鄉政府關於處理違規建築的決定。
在協商會議上,P.女士請求鄉政府向嘉萊省人民委員會請示,允許她暫時保留圍牆和大門部分,因為目前企業面臨困難。如果省裡不同意,她將接受拆除。
會後,鄉政府得出結論:P.女士已部分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已繳納罰款)並降低了建築基礎,但該建築仍位於公路安全走廊範圍內,必須拆除。
亞赫魯鄉政府給P.女士設定期限至5月31日,要求其自行拆除違規部分。若逾期未拆除,鄉政府將成立強制拆除組。會議結束後,P.女士離開,並拒絕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據亞赫魯鄉人民委員會介紹,25號國道的安全走廊寬度從道路中心線向兩側各延伸25米。經測量,P.女士修建的圍牆位於18米範圍內,兩個大門位於20米範圍內。
此外,從路邊到圍牆的區域,P.女士修建了花壇、磚砌花池並種植草坪,如同公園一般。圍牆沿地塊延伸約100米。
在現場,緊鄰25號國道的景觀公園區域鋪設了石材、種植了草坪,寬度約6至7米。接著是堅固的圍牆,裝飾精美,高約3米,沿地塊延伸約100米。
該建築的亮點是兩個宏偉的大門,浮雕裝飾極為精緻。地塊內有一座大型假山和一座正在施工的大型建築。
據觀察,這一違規建築位於25號國道的一段陡坡中間,存在對爬坡車輛造成安全隱患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