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一戶居民修建圍牆、大門侵佔公路安全走廊的案件,位於25號國道Km164+150處(嘉萊省Ia Hrú鄉Ia Sa村)。據《青年在線》瞭解,該違法行為已持續多年,但未得到徹底處理。
具體而言,該工程於2024年6月13日首次被發現,由硃色縣(原)公路管理分局和HBông鄉人民委員會記錄在案。當時,職能部門發現居住在Ia Sa村的N.X.A.先生(系H.T.P.女士的丈夫)侵佔了25號國道Km164+150處的公路交通基礎設施。在該位置,N.X.A.先生在公路安全走廊內使用磚和水泥修建圍牆,距離道路中線12米,並開挖溝渠鋪設涵管,距離道路中線9米,全長113米,違規總面積達1808平方米。

到2024年8月12日,在同一位置,職能部門發現N.X.A.先生繼續在公路安全走廊內修建磚水泥圍牆,並開挖溝渠鋪設排水涵管,因此第二次記錄在案並移交鄉政府處理。2024年8月27日,職能部門再次發現N.X.A.先生傾倒土壤平整場地(距道路中線4米,長113米),並種植10棵樹(距道路中線10米),故再次記錄在案。
儘管如此,在多次記錄違規並移交地方後,原HBông鄉和硃色縣政府仍未徹底處理。

嘉萊省交通運輸廳認定工程嚴重違規,督促但地方仍未處理
在多次記錄未處理後,原嘉萊省交通運輸廳於2025年2月14日繼續發文督促硃色縣人民委員會處理上述違規工程。該廳認定N.X.A.戶的工程違規嚴重,儘管多次記錄並移交地方處理,但該戶不配合公路管理部門。在此事中,地方政府處理不夠堅決,導致居民繼續故意填土、修建圍牆和種植樹木。
然而,此事一直拖延至縣級政府換屆、新兩級地方政府成立,並由Ia Hrú鄉人民委員會接手處理。在2025年10月17日現場確認記錄後,直到2026年2月9日,Ia Hrú鄉人民委員會主席才發佈行政處罰決定,強制工程業主拆除違規部分。此時,記錄顯示牆體已建成毛坯,外部工人正在砌磚填土,以建造花園步道和種植樹木。
自處罰決定下達已過去四個多月,工程不僅依然存在,而且還繼續被精心修繕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