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第4隊(隸屬交通警察局)表示,已對27歲、家住山羅省的司機潘明德進行行政處罰,因其在咸宜-翁昂高速公路上逆行,依據第168/2024號法令。
在與警方合作時,司機德表示,當天6時30分,在咸宜-翁昂高速公路錦興鄉的休息站休息後,他駕車離開。由於還沒睡醒,他本應向北向南行駛,卻讓車向南向北行駛。該事件被其他車輛的行駛記錄儀記錄下來。

司機德承認違規,表示此類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並承諾吸取教訓。快速檢測結果顯示,該司機未違反酒駕規定,毒品檢測呈陰性。
咸宜-翁昂高速公路全長近54公里,總投資超過9.7萬億越南盾,於2023年開工,自4月28日起全線通車。一期工程有4車道,最高時速90公里,最低時速6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