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5月19日與部分機關就落實黨中央書記處關於社會住房和未來住房發展方向的第34號指示的工作會議上,越共中央辦公廳公佈了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的結論。
據此,在聽取政府黨委的報告和與會代表意見後,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就社會住房和總體住房發展方向作出結論,未來應聚焦若干主要內容。
優先發展租賃住房,尤其是出租公寓模式
具體而言,結論強調貫徹“擁有合法住所是公民基本權利”的觀點,獲得安全且負擔得起的住房是社會進步的標尺,為穩定、可持續的社會發展奠定基礎,提升人民信心。
住房發展方向是城鄉發展戰略和規劃的重要內容,有助於保障社會民生、城鄉安全、提高勞動生產率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國家制定住房發展政策,旨在實現人人有住所的目標。
結論強調未來住房發展應遵循市場機制,同時政府引導和有效管理。政府不包辦住房,但也不完全由市場自行調節。
政府通過制度建設、政策制定和規劃發揮引導作用,促進市場健康透明發展,企業以合理利潤參與建設和運營,使人民獲得穩定、安全且負擔得起的住所。
除出售型住房外,應優先發展租賃住房,特別是在大城市、工業區、經濟區、重點經濟區和重要經濟走廊的出租公寓模式。
住房發展必須與體制、政策同步完善,具有跨行業、跨層級、跨區域性質,並與城市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工業區發展、公共交通、勞動力市場和人口管理相結合。
重新梳理現行住房分類,研究按四類(商品房、租賃房、公務房、政策房)分類發展方向,以確定相應機制和政策,包括政府價格補貼政策、為特定對象免費提供住房等。
研究制定新模式下的住房發展政策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要求政府黨委指導研究制定土地、信貸等適當政策,以快速發展和合理價格的租賃住房市場,鼓勵吸引私營部門參與。
儘快確定新模式下的各住房類別標準規範,簡化住房開發手續,實行一站式、一窗口、一標準流程。
投資、規劃、土地劃撥、建設許可、優惠信貸獲取等手續必須簡化,確保便利、明確時限和個人責任。
各地重新梳理土地儲備,完善規劃,所有細分市場的住房規劃必須與基礎設施、基本社會服務、文化、醫療、教育等規劃相結合,首先在城市、經濟區、工業區、高科技園區和快速城市化地區落實。
同時,主動開展徵地拆遷工作,準備淨地用於發展租賃住房。
嚴格透明地管控享受住房優惠政策的對象,防止政策套利;控制和防止住房投機行為。
加強數字技術和數據在住房開發和房地產經營管理中的應用。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還責成政府黨委研究制定符合憲法、黨的方針路線和人民需求的新模式住房發展政策。
同時,總結第34號指示的執行情況,建議發佈黨中央書記處或政治局適當文件,為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奠定基礎。
其中,修訂補充《住房法》和《房地產經營法》,提交國會2026年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