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工貿部進出口局剛發文通報中國海關總署(GACC)實施《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第280號令)。
排除冷凍水果產品
據越南工貿部進出口局,此前,2026年3月18日,中國海關總署發佈了2026年第27號公告,指導實施第280號令相關事宜。進出口局已將該內容轉交相關機構。
據此,對於涉及第280號令的產品風險評估文件,產品在註冊企業代碼時必須附有主管機關的正式推薦信。
評估基於食品安全風險水平、進口批次不合格率、曾發生的嚴重食品安全事件及與國際慣例的相符性。
進口食品類將進行哪些風險管控?
進出口局指出,對進口中國的18類食品的詳細風險分析聚焦於以下方面:原料來源、生產加工流程、運輸儲存、違規情況以及國際管理慣例。
具體而言,燕窩及燕窩製品需控制亞硝酸鹽、鋁及疫病。植物油存在有害生物汙染、轉基因、酸價和過氧化值指標風險。帶餡麵粉製品存在食品安全、運輸和儲存風險。
對於大米,“食用穀物”類別調整為“大米類”。風險包括有害生物汙染、重金屬(鎘)殘留及轉基因大米。
乾製蔬菜存在二氧化硫殘留、添加劑超標及重金屬風險。
調味粉存在黴菌、酸價和過氧化值超標、大腸桿菌O157:H7、沙門氏菌及環氧乙烷(ETO)風險。各類堅果和種籽存在食品安全及有害生物傳播風險。
對於乳製品,風險包括動物疫病向人類傳播的風險以及李斯特菌、沙門氏菌等致病微生物。
水產品易面臨疫病、獸藥殘留、農藥殘留、微生物、寄生蟲、汙染物超標及標籤不合規等風險。
冷凍水果不適用市場準入管理。對於有議定書要求的產品,企業須以正式推薦信形式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