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5日,順化市委宣佈對阮庭德——順化市委委員、順化市人民委員會黨組委員、農業與環境局局長兼國家目標計劃協調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村建設)作出紀律處分。

作為局長兼協調辦公室主任(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阮庭德缺乏責任心,未正確、充分履行職責和權限,未能及時簽署對協調辦公室成員的具體任務分配。

阮庭德放鬆領導、指導,缺乏對承包商選擇及與傑祥通信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在新農村宣傳片製作方面的合同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導致該公司偽造驗收文件、騙取資金,造成國家預算流失。

順化市委認定,上述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損害了其個人及所在黨組織的聲譽。

基於以上事實,順化市委決定對阮庭德處以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