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消息稱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發佈起訴書,對得農省法院的3名前法官涉嫌受賄以幫助賭博案被告獲得緩刑提起公訴。

3名法官收受錢財,將監禁刑改為緩刑

被起訴的被告包括:武文秀(52歲),得農省人民法院前法官;陳維德(47歲),得農省邦美蜀市人民法院前副院長;黃金慶(49歲),得農省人民法院前法官。

其中,武文秀被控“受賄”和“行賄”罪;陳維德和黃金慶被控“中介受賄”罪。

根據起訴書,2023年12月28日,陳維德擔任主審法官,初審審理“賭博”和“組織賭博”案,被告包括:阮武德光、杜成新、武清平、阮氏垂容、張氏碧莊等13名被告。

初審法院判處阮武德光、杜成新、武清平因“組織賭博”罪各1年有期徒刑;阮氏垂容被判3年有期徒刑,張氏碧莊被判21個月有期徒刑,其餘13名被告也被判刑。

初審後,阮武德光、杜成新、武清平、阮氏垂容、張氏碧莊及部分被告提出上訴,請求緩刑和減刑。得農省人民法院受理上訴,並指定法官武文秀為主審法官。

此時,通過一些法院和檢察院官員,案件中的被告向負責審理的人員行賄以尋求“司法干預”。

具體而言,通過中間人,陳維德收受數億越南盾,並將其中一部分交給黃金慶;黃金慶將2.5億越南盾交給武文秀,以請求對阮武德光、杜成新、武清平3名被告給予緩刑。

由於武文秀稱這些被告有不良記錄,難以獲得緩刑,黃金慶便致電時任峴港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檢察室副主任的阮氏娥,請她幫忙聯繫武文秀。阮氏娥答應幫忙,致電武文秀,稱被告阮武德光是她的親屬,請求給予緩刑,武文秀答應了。

為確保判決不被抗訴,武文秀請阮氏娥聯繫峴港市高級人民檢察院和得農省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官員,以避免對上訴判決提出抗訴。

2024年5月20日,法官武文秀主持上訴審理,並宣判阮武德光、杜成新、武清平、阮氏垂容和張氏碧莊獲得緩刑(根據第12/2024/HSPT號刑事上訴判決)。

撤銷上訴判決,起訴前法官

至2024年7月,另一名被告陳氏秋安提出申訴,並要求對上述判決進行再審。隨後,峴港市高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發佈了抗訴決定。

2025年4月28日,峴港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再審決定,撤銷了上訴判決中關於阮武德光、武清平、杜成新、張氏碧莊、阮氏垂容、秀、美莊的刑罰部分;維持邦美蜀市人民法院原初審判決的刑罰。

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認定,前法官陳維德收受4.9億越南盾,並將其中4.8億越南盾交給黃金慶。黃金慶將2.5億越南盾交給武文秀,並將2億越南盾交給阮氏娥,以請託武文秀幫忙。

收到錢後,武文秀又將2億越南盾交給阮氏娥,以請求避免對上訴判決提出抗訴。隨後,武文秀又給阮氏娥5000萬越南盾,以請求駁回被告陳氏秋安的申訴。

調查機關確定,武文秀受賄總額2.5億越南盾,行賄兩次共2.5億越南盾。陳維德中介受賄4.9億越南盾,獲利1000萬越南盾。黃金慶中介受賄4.8億越南盾,獲利3000萬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