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8日上午,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在越南全國人民議會部署2026-2031任期方向和任務的會議上,高度評價各級人民議會在過去一任期取得的成績。
除了取得的成績,他也指出人民議會的活動仍存在一些侷限和不足,未能真正適應新形勢下任務的要求。
部分地方黨委對人民議會的領導有時不夠深入全面。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各級各地發展不平衡。
對監督後建議的跟蹤和督辦不夠堅決,未能一抓到底。一些地方的協調工作缺乏及時性、嚴密性和同步性。
強調2026-2031任期對國家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認為,這是全國堅決實施到2030年戰略目標、展望2045年的階段。
同時繼續完善政治體制的機構模式,朝著精簡、高效、有力的方向發展。
在此背景下,對各級人民議會的要求更高,包括政策決策能力、監督能力、政策反應能力以及與各級人民委員會協力解決實踐中新問題的能力。
因此,各級人民議會的活動需要更大力度的革新,繼續堅持和加強黨對地方政府的全面領導,同時集中做好一些重點任務。
特別是,要重視對人民議會決議的起草和頒佈工作的領導,確保地方所有重要決議都緊扣黨的方針路線,符合實際,具有高度可行性,滿足新發展要求。
各級黨委需要加強對人民議會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形式主義、走過場、敷衍塞責、推卸責任或官僚主義、脫離實際等現象。
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也強調進一步提升人民議會在地方權力管控中的作用。
因此,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伴隨著深化分權、授權,賦予地方更多權限以更主動地決策和組織執行。
因此,檢查、監督和權力管控必須更加嚴密、有效,以預防和克服越權行為或公職執行中的權力濫用。
這必須是建設越南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不變原則。
人民議會必須做好對人民委員會及政府機構活動的監督職能,堅決克服監督鬆懈或形式主義監督的現象。
其中,要求堅決督辦監督後建議以及選民和人民的合理建議。監督必須真正成為預防違規、腐敗、浪費和消極現象從早期、從遠處預防的工具。
質詢活動必須直擊問題,明確每個組織和個人的責任,不推諉、不迴避選民和人民關注的難點和敏感問題。
他還強調要注重建設一支真正在政治膽識、道德品質、實踐能力和對人民負責精神方面傑出的越南人民議會代表隊伍。
同時,人民議會代表必須親近人民、貼近人民、瞭解人民,經常保持與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意見,真實及時地向黨委和政府反映人民的聲音。
他建議要在民選機構活動中注重建設廉潔、負責、為人民服務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