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8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在越南全国人民议会部署2026-2031任期方向和任务的会议上,高度评价各级人民议会在过去一任期取得的成绩。
除了取得的成绩,他也指出人民议会的活动仍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未能真正适应新形势下任务的要求。
部分地方党委对人民议会的领导有时不够深入全面。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各级各地发展不平衡。
对监督后建议的跟踪和督办不够坚决,未能一抓到底。一些地方的协调工作缺乏及时性、严密性和同步性。
强调2026-2031任期对国家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认为,这是全国坚决实施到2030年战略目标、展望2045年的阶段。
同时继续完善政治体制的机构模式,朝着精简、高效、有力的方向发展。
在此背景下,对各级人民议会的要求更高,包括政策决策能力、监督能力、政策反应能力以及与各级人民委员会协力解决实践中新问题的能力。
因此,各级人民议会的活动需要更大力度的革新,继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政府的全面领导,同时集中做好一些重点任务。
特别是,要重视对人民议会决议的起草和颁布工作的领导,确保地方所有重要决议都紧扣党的方针路线,符合实际,具有高度可行性,满足新发展要求。
各级党委需要加强对人民议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走过场、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官僚主义、脱离实际等现象。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也强调进一步提升人民议会在地方权力管控中的作用。
因此,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伴随着深化分权、授权,赋予地方更多权限以更主动地决策和组织执行。
因此,检查、监督和权力管控必须更加严密、有效,以预防和克服越权行为或公职执行中的权力滥用。
这必须是建设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不变原则。
人民议会必须做好对人民委员会及政府机构活动的监督职能,坚决克服监督松懈或形式主义监督的现象。
其中,要求坚决督办监督后建议以及选民和人民的合理建议。监督必须真正成为预防违规、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从早期、从远处预防的工具。
质询活动必须直击问题,明确每个组织和个人的责任,不推诿、不回避选民和人民关注的难点和敏感问题。
他还强调要注重建设一支真正在政治胆识、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和对人民负责精神方面杰出的越南人民议会代表队伍。
同时,人民议会代表必须亲近人民、贴近人民、了解人民,经常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真实及时地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人民的声音。
他建议要在民选机构活动中注重建设廉洁、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文化。
(编译:Cici;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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