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簽署頒行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健全越南民族文化發展指導委員會的第178號決定。
根據越共中央政治局的決定,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陳錦秀擔任指導委員會主任。
兩位副主任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政府總理黎明興和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會主席陳清敏。
23名指導委員會委員包括:裴氏明懷——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越南祖國陣線中央委員會主席。
阮維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越共中央組織部部長。
陳士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越共中央檢查委員會主任。
鄭文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越共中央宣教與民運部部長。
阮清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越共中央政策戰略部部長。
黎懷忠——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部長。
其他指導委員會委員包括越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副總理范氏青茶,國會副主席阮氏青,第十六屆國會文化與社會委員會主任阮德榮。
文化、體育與旅遊部部長林氏芳清兼任指導委員會常務委員。
其他委員包括內務部部長杜文平,工貿部部長黎明雄,教育培訓部部長黃明山,財政部部長阮文俊,科技部部長武海軍。
司法部部長黃青松,民族與宗教部部長阮庭康,政府辦公廳主任、部長鄧春豐,越共中央辦公廳常務副主任阮氏秋霞。
公安部副部長——上將範世松,國防部副部長——上將阮文苟。
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副部長鄭氏翠,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武文興。
根據越共中央政治局第08號決定,指導委員會對越共中央政治局、越共中央書記處負責,領導、指導、組織實施越南民族文化發展的任務和措施,其中重點領導、指導落實越共中央政治局關於越南民族文化發展的第80號決議。
指導委員會承擔多項重要任務,如研究、建議越共中央政治局、越共中央書記處審議決定關於建設、落實越南民族文化發展的法律、機制、政策、措施的方針和方向。
指導、督促、協調各級黨委、黨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黨的各項關於越南民族文化發展的決議和規定的落實情況。
審查與文化領域相關的機制、政策和法律,向主管機構提出建議和要求進行審議和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