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剛剛要求內務部、胡志明市公安以及鄉級人民委員會緊急排查數據,制定全面方案,調整和重新組織街區、村組、鄉村和居民區。此項工作基於政府頒佈的法令、指示和規定實施。
根據指示,胡志明市公安負責排查各街區、村組、鄉村和居民區截至2026年5月26日的戶籍及暫住家庭戶規模,並將數據提供給內務部彙總。
鄉級人民委員會負責根據公安提供的數據排查和統計家庭戶規模實況,同時統計在街區、村組、鄉村和居民區工作的非專職人員數量。各地方還需擬定執行第185號法令的方案。
根據規定,街區須擁有700戶以上家庭;村組、鄉村和居民區須擁有500戶以上家庭。
對於屬於盛安鄉、崑山特區的村組和居民區,以及地形複雜、交通不便、居民分散的區域,或屬於徵地拆遷、移民安置規劃區域、孤立島嶼、河洲等地的街區、村組、鄉村和居民區,其家庭戶規模標準為:街區350戶,村組、鄉村和居民區250戶。
調整工作針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街區、村組、鄉村和居民區,或出於管理、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化、人口分佈以及居民社區活動組織要求而進行。
鄉級人民委員會將數據和調整方案提交至內務部彙總。
內務部牽頭,與胡志明市公安及鄉級人民委員會協調,制定全面調整方案,並於6月2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