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刚要求内务部、胡志明市公安以及乡级人民委员会紧急排查数据,制定全面方案,调整和重新组织街区、村组、乡村和居民区。此项工作基于政府颁布的法令、指示和规定实施。
根据指示,胡志明市公安负责排查各街区、村组、乡村和居民区截至2026年5月26日的户籍及暂住家庭户规模,并将数据提供给内务部汇总。
乡级人民委员会负责根据公安提供的数据排查和统计家庭户规模实况,同时统计在街区、村组、乡村和居民区工作的非专职人员数量。各地方还需拟定执行第185号法令的方案。
根据规定,街区须拥有700户以上家庭;村组、乡村和居民区须拥有500户以上家庭。
对于属于盛安乡、昆山特区的村组和居民区,以及地形复杂、交通不便、居民分散的区域,或属于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划区域、孤立岛屿、河洲等地的街区、村组、乡村和居民区,其家庭户规模标准为:街区350户,村组、乡村和居民区250户。
调整工作针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街区、村组、乡村和居民区,或出于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人口分布以及居民社区活动组织要求而进行。
乡级人民委员会将数据和调整方案提交至内务部汇总。
内务部牵头,与胡志明市公安及乡级人民委员会协调,制定全面调整方案,并于6月2日前完成。
(编译:Eric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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