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菲律賓聯合聲明:提升經濟合作,突破100億美元目標

據外交部消息,6月1日,應菲律賓總統費迪南德·R·馬科斯三世邀請,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對菲律賓進行國事訪問,兩國發表了關於提升越菲戰略伙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聯合聲明共22條,兩國強調巨大的合作潛力,並一致同意將現有的戰略伙伴關係提升至加強戰略伙伴關係。

在新的夥伴關係框架基礎上,雙方提出了五個領域的合作方向:政治;經濟;海洋、安全與國防;人民交流與文化;地區與國際合作。

立法機構與地方之間的新合作機制

在政治合作方面,兩位領導人確認將繼續開展經常性訪問和接觸,促進企業對接,同時強調通過保持雙邊和多邊論壇的定期交流、接觸、信息共享和良好實踐,建立兩國立法機構和地方政府之間新合作機制的重要性。

兩國外交部受命密切協調,制定新的行動計劃以落實加強戰略伙伴關係框架。

突破雙邊貿易目標100億美元

在經濟合作方面,兩位領導人強調越南和菲律賓是世界上最領先的增長經濟體之一,並強調提升經濟合作的重要性,以增強各自國家的能力和韌性。

兩位領導人都表達了通過擴大雙向貿易機會、改善市場準入和減少貿易與投資壁壘,以平衡方式突破雙邊貿易目標100億美元的願望。

雙方鼓勵加強兩國公私部門合作,努力開拓新領域,如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數字包容、數字治理、新能源技術、雙邊製造業投資、創意經濟和綠色經濟倡議。

此外,兩位領導人重申加強區域內經濟聯繫與合作的重要性,包括建設包容、韌性和可持續的東盟經濟共同體的努力。

越南-菲律賓聯合聲明:提升經濟合作,突破100億美元目標

農業被確定為對每個國家發展和經濟至關重要的領域。雙方承諾通過聯合研發、專家交流、良好實踐分享以及技術轉讓應用,推動該領域的合作。

兩位領導人強調保障糧食安全、提高食品加工能力和加強供應鏈的重要性,以增強應對全球挑戰的韌性和可持續性。

雙方呼籲加強合作,通過信息共享、能力建設和漁業管理及執法合作,打擊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IUU)捕撈活動。

在旅遊方面,雙方承諾繼續加強合作,推動可持續和包容性旅遊倡議。

海洋、安全與國防合作

在海洋合作方面,兩位領導人同意加強現有機制,研究海洋科學研究、水文測量、海上互聯互通和國際海域保護方面的合作可能性。

兩位領導人指示主管機構審查並改進船員簽證政策和機制,以便利他們進入對方國家,並符合國內法和相關東盟框架。

與此同時,安全與防務合作日益穩固,被確定為加強戰略伙伴關係框架的主要支柱之一。

在此基礎上,兩位領導人同意保持國防和安全領域的高層交流,加強戰略和政策對話、信息共享、各軍種和海事機構人員交流,推動艦船互訪以及海上安全問題的聯合應對活動。

雙方擴大在國防工業、軍醫、軍事後勤、國防貿易、搜救、人道主義援助和救災、海上和航空安全、反恐和維和等領域的合作。

同時,雙方加強交流與合作,促進和尊重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雙方將繼續加強執法合作,採取措施打擊跨國犯罪,包括:

– 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機制,以解決影響菲律賓和越南人民的非法移民、人口販運和網絡詐騙問題。

– 通過培訓和能力建設活動,交流關於預防機制和起訴人口販運犯罪的經驗的良好實踐,其中可藉助東盟相關機構如AMMTC/SOMTC和東盟警察組織的合作。

– 將承諾具體化為通知、調查和起訴涉及兩國受害者的詐騙和人口販運團伙的程序。

– 擴大網絡安全合作,打擊網絡空間犯罪。

文化交流,為僑民創造便利條件

越南-菲律賓聯合聲明:提升經濟合作,突破100億美元目標

兩位領導人強調推動實質性人民交流活動的重要性。

雙方重申在2024-2029年文化合作計劃框架內保持交流項目、活動和合作倡議的重要性,推動版權、圖書館、檔案發展、文學、文化遺產保護、博物館建設、創意產業、表演藝術等方面的合作。

雙方確認為在菲律賓的越南人和在越南的菲律賓人根據各自國家法律和國際慣例創造便利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條件,同意加強勞務合作,以促進菲律賓和越南移民工人的福利並保護其合法權益。

建設東盟共同體

兩位領導人重申支持推動東盟共同體建設努力,特別是在菲律賓擔任2026年東盟主席國期間。

兩位領導人重申推動次區域合作機制之間互聯互通的重要性,包括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東盟東部增長區(BIMP-EAGA)和湄公河次區域合作機制。

兩位領導人歡迎即將在河內舉行的2026年東盟未來論壇,認為該論壇將為菲律賓擔任東盟主席國期間的區域對話與合作做出貢獻,並歡迎在宿務舉行的第48屆東盟峰會上簽署和通過東盟領導人關於海洋合作的聲明。

雙方重申東盟在南海問題上的一貫立場,強調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安全、航行和飛越自由的重要性,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不威脅或使用武力,促進充分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符合國際法,特別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

兩位領導人重申各自對2016年南海仲裁案裁決的立場。雙方重申各方保持克制,避免採取可能升級緊張局勢、影響南海和平與穩定的行動的重要性。

兩位領導人重申致力於確保全面有效落實2002年東盟與中國之間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保持和推動有利於談判的環境,並早日達成實質、有效的《南海行為準則》(COC),符合國際法,特別是1982年UNCL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