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建議對廣義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陳光明進行紀律處分

6月1日,越南廣義省委檢查委員會發布消息稱,已審議並建議對陳光明同志進行紀律處分。陳光明曾任平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廣義省人民檢察院(舊)副檢察長、2020-2025年任期省人民檢察院黨委書記。

據廣義省委檢查委員會稱,在聽取檢查組報告並審查相關內容後,該機構發現陳光明在擔任平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違反了黨員不得從事的規定。

陳光明還被認定嚴重違反黨和國家在預防犯罪領域的法律法規。

值得注意的是,陳光明已被調查機關立案並採取禁止離開居住地的措施以配合調查。

廣義省委檢查委員會評估認為,陳光明的違規行為後果嚴重,損害了個人聲譽,同時影響了其所在組織、機關和單位的聲譽。

這些違規行為也在幹部、黨員和群眾中造成了不良輿論。

在審查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和後果的基礎上,廣義省委檢查委員會一致建議省委常委會根據職權審議並決定對陳光明執行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