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日,越南广义省委检查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已审议并建议对陈光明同志进行纪律处分。陈光明曾任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广义省人民检察院(旧)副检察长、2020-2025年任期省人民检察院党委书记。
据广义省委检查委员会称,在听取检查组报告并审查相关内容后,该机构发现陈光明在担任平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间,违反了党员不得从事的规定。
陈光明还被认定严重违反党和国家在预防犯罪领域的法律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陈光明已被调查机关立案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措施以配合调查。
广义省委检查委员会评估认为,陈光明的违规行为后果严重,损害了个人声誉,同时影响了其所在组织、机关和单位的声誉。
这些违规行为也在干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舆论。
在审查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的基础上,广义省委检查委员会一致建议省委常委会根据职权审议并决定对陈光明执行纪律处分。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