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日下午,越南總理黎明興主持召開會議,繼續部署越南國際金融中心的運營工作。
總理在總結髮言中強調,黨關於發展金融中心的方針已十分明確。中央第18號結論強調要儘快將金融中心投入運營。
貫穿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擁有透明、明確、有力的法律框架的金融中心,以吸引國際投資者。這是調動中長期資金服務於發展的重要解決方案之一。
總理表示,在國際形勢複雜多變的背景下,發展金融中心仍面臨諸多挑戰。區域內和全球的金融中心正在激烈競爭以吸引資金流。
政府首腦指出,越南起步較晚,因此必須制定足夠有力的機制和政策來吸引投資者,同時還要能夠有效管理、控制風險、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確保持續增長。
關於未來任務,總理指派副總理阮文勝擔任金融中心執行委員會主席,直接指導金融中心工作。如果出現超出權限的問題,將向總理報告。
相關機構被要求在本週內補充職能並完善執行委員會。完善後,委員會主席將指導各部委和機構審查、評估並完善運營規定,須在6月10日前完成。
副總理阮文勝指示執行委員會緊急與兩個城市協調,研究標準的執行機構模式,並提出可行、合適且最優的方案,以服務於共同事業。
政府首腦強調,金融產品和服務是決定金融中心有效運營的關鍵因素,而胡志明市和峴港也是國家增長的兩大引擎。據此,他指示財政部牽頭,協同各部委、機構以及兩個城市,提出並確定金融中心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清單。
首先是涉及貿易和投資的產品和服務,以吸引資源促進兩個城市發展,服務於當地重點基礎設施項目。
總理表示,要以不追求完美的心態推進工作。除已頒佈的8項法令外,還需在6月繼續研究新規定,以創造突破性機制,為金融中心迅速推出一些關鍵的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總理還提議研究設立隸屬於中央機構的檢查監督機制,按照授權管理領域開展檢查和監督。
總理強調,當金融中心已初具雛形時,必須有更具體的戰略。他指示各機構研究並建議有權機關修改、補充相關規定,以進一步推動金融中心的運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