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在就《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險法》及相關政策的若干條款修訂補充徵求意見時,向市人民委員會提交了上述內容。

根據提議,《社會保險法》第2條需補充網約車司機和在線賣家為強制社保參保對象。這些是有穩定工作和穩定收入、經常性就業但尚未得到充分社會保障權益的勞動者。
關於實施方式,胡志明市社保局建議建立按月繳費機制,通過運營技術應用的企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單位、支付平臺及政府規定的數字經濟領域各組織來執行。
胡志明市發展研究院經濟諮詢與應用中心去年中的研究顯示,該市約有40萬網約摩托車司機在各類平臺運營。
對於在線賣家群體,稅務機關2024年的統計顯示,僅原胡志明市區域就有超過9.02萬人進行線上經營,其中個人和經營戶近6.5萬人。
將網約車司機納入強制社保範疇,此前已有不少專家在就2019年《勞動法》和2024年《社會保險法》修訂提出意見時建議。
根據《勞動法》,勞動者是指按協議工作、獲得報酬並接受用人單位管理、指揮和監督的人員。網約車司機和送貨員被認為符合這些標準。
除數字平臺勞動者外,胡志明市社保局還建議擴大參保範圍至簽訂一個月以下合同的勞動者;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建築工程項目企業加大處罰力度等。
據該機構稱,這些建議源於地方的實際狀況,當地人口、勞動力和企業規模居全國之首。在這裡,靈活就業形式發展迅速但尚未被強制社保政策充分覆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