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市委指導有效使用公共房產,服務兩位數增長

胡志明市市委剛發佈指示,加強領導、指導公共房產資金的管理和有效使用。

過去一段時間,除了已取得的成果外,公共房產的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限制,如閒置、緩慢投入開發使用、未能發揮效益、造成資源浪費。

機構重組和推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後,剩餘資產的處理緩慢;部分機關、單位的資產交接工作拖延。

盤點、統計、更新、標準化數據不充分、不協調;一些地方未明確公共財產管理、開發和使用中的責任,存在被侵佔、退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的風險。

因此,為加強領導和指導公共房產資金的管理和有效使用;調動和最大限度發揮資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兩位數增長,市委常委會要求:

市各級黨委、黨組織、政府集中嚴格領導和指導以下內容:加強領導、指導,提高負責人在公共財產和房產管理使用中的責任;繼續提高公共房產資金的管理、開發和使用效率;加強檢查、監察和處理違規行為;及時宣傳機制、政策,提高管理能力和數字化轉型。

對市人民議會黨委:領導市人民議會指導各機關、單位、組織、地方盤點、統計和處理公共財產;完善機制、分級分類和處理障礙;安排使用和管理公共房產資金;指導各單位管理和開發公共房產資金;加強檢查、監察、監督和報告制度。

嚴厲、徹底處理閒置的公共房產

市委常委會要求市人民議會黨委領導市人民議會集中嚴厲、徹底處理違規、使用不當的情況;明確各機關、單位在每一處房產的管理、安排、開發和使用中的責任;絕不允許出現拖延、失誤、閒置、被侵佔、爭議、退化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浪費的情況。

主動盤點市內由中央部委管理但使用效率低、浪費、用途不當或不符合城市規劃和發展的房產;建議市委常委會、市人民議會向有權機關提出意見,按規定移交城市管理開發,優先用於基礎設施、社會住房、公共設施建設,併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投資創造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