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警告:AI和深度偽造技術用於網絡詐騙

在6月3日下午的政府新聞發佈會上,越南公安部辦公廳主任、發言人阮國紹少將回答了《年輕人報》關於落實總理第38號電令、嚴厲打擊和嚴肅處理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問題。

同時,他還就使用人工智能和深度偽造技術進行詐騙的行為發出了警告,並介紹了相關處理措施。

據阮國紹少將介紹,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發現、打擊和處理是公安力量的常規任務。

結合總理的第38號電令,越南公安部長也發佈了第38號電令,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高峰行動。

過去一個月的高峰行動已取得三項重大成果:

首先是協調電信服務提供商進行排查,以阻止侵犯知識產權的網站。據此,已發現194個網站,包括8個影視播放網站、27個侵犯工業產權的銷售網站和159個侵犯知識產權的足球直播網站。

其次是協調各力量進行檢查、發現和打擊處理違法行為。已對56起案件和98名被告提起公訴,涉及侵犯著作權及相關權利。

第三是加強對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過去近一個月的高峰行動中,已處罰約216人,罰款金額超過8.5億越南盾。

越南公安部還建議企業和民眾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並積極參與打擊違法行為。這不僅是為了保護自身權益,也是為了構建一個秩序井然、紀律嚴明的社會環境,以及透明、健康、安全的網絡空間。

關於利用人工智能偽造圖像和聲音進行詐騙的情況,阮國紹少將表示,技術發展極為迅速,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利益,同時也伴隨著挑戰。這是一個全球性問題,因為網絡空間沒有國界。

這種行為具有規律性:哪裡有活躍的活動,哪裡就會出現利用該活動違法的情況。網絡空間正成為違法活動的環境和工具。

越南公安部已主動及早識別,並採取四項措施堅決預防和打擊:

第一,完善法律體系。阮國紹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包括針對數字空間和環境中的行為制定處理規定。“最近,我們制定了《個人數據保護法》和修訂後的《網絡安全法》。同時,正在起草關於網絡安全和個人數據保護領域行政處罰的議定,其中包含許多處理利用人工智能和深度偽造技術製造虛假信息行為的規定。”

越南公安部還正在與相關機構協調,制定和部署《人工智能法》,其中明確規定禁止利用人工智能進行欺騙和操縱人類認知,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數據。

阮國紹少將強調:“這項工作必須持續進行。”

第二,加強人工智能治理措施,包括控制算法和為人工智能內容加註標籤。這需要國家管理機構和科技企業的密切配合。同時,要確定社交媒體用戶的真實身份,以預防和追溯違法行為,並建設安全、健康的網絡空間。

第三,越南公安部將集中力量採取嚴厲措施打擊網絡犯罪和高科技犯罪,嚴肅處理買賣和洩露信息的行為。目前各職能部門正在積極推進此項工作。

第四,加強網絡安全、打擊網絡犯罪和數據保護領域的國際合作,特別是推動《河內公約》。越南公安部將加強雙邊和多邊合作,尤其是與鄰國的合作,以發現、打擊和處理各類網絡犯罪。

阮國紹說:“必須消除在外國犯罪就萬無一失的心理。”

越南公安部辦公廳主任、發言人表示,實施這些行為需要兩個條件:一是犯罪分子擁有網絡空間環境,利用技術實施、隱藏、匿名和操縱心理;二是民眾本身。犯罪分子要想成功,會對受害者施加三種心理影響:恐懼、情感和貪利。

每個公民都需要掌握技能,在參與網絡空間時保持警惕。一旦發現異常跡象,應進行檢查並與公安機關溝通。

越南公安部警告:AI和深度偽造技術用於網絡詐騙

副總理:啟動新一輪高峰行動,嚴抓知識產權執法

“全系統力爭使知識產權違法案件的發現和處理數量比2025年至少增加20%,涵蓋從檢查、行政處罰到刑事調查、起訴和審判的所有環節。”副總理胡國勇要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