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6月3日下午的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越南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发言人阮国绍少将回答了《年轻人报》关于落实总理第38号电令、严厉打击和严肃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问题。
同时,他还就使用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技术进行诈骗的行为发出了警告,并介绍了相关处理措施。
据阮国绍少将介绍,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发现、打击和处理是公安力量的常规任务。
结合总理的第38号电令,越南公安部长也发布了第38号电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高峰行动。
过去一个月的高峰行动已取得三项重大成果:
首先是协调电信服务提供商进行排查,以阻止侵犯知识产权的网站。据此,已发现194个网站,包括8个影视播放网站、27个侵犯工业产权的销售网站和159个侵犯知识产权的足球直播网站。
其次是协调各力量进行检查、发现和打击处理违法行为。已对56起案件和98名被告提起公诉,涉及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第三是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过去近一个月的高峰行动中,已处罚约216人,罚款金额超过8.5亿越南盾。
越南公安部还建议企业和民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积极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这不仅是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也是为了构建一个秩序井然、纪律严明的社会环境,以及透明、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
关于利用人工智能伪造图像和声音进行诈骗的情况,阮国绍少将表示,技术发展极为迅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利益,同时也伴随着挑战。这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因为网络空间没有国界。
这种行为具有规律性:哪里有活跃的活动,哪里就会出现利用该活动违法的情况。网络空间正成为违法活动的环境和工具。
越南公安部已主动及早识别,并采取四项措施坚决预防和打击:
第一,完善法律体系。阮国绍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包括针对数字空间和环境中的行为制定处理规定。“最近,我们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法》和修订后的《网络安全法》。同时,正在起草关于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领域行政处罚的议定,其中包含许多处理利用人工智能和深度伪造技术制造虚假信息行为的规定。”
越南公安部还正在与相关机构协调,制定和部署《人工智能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利用人工智能进行欺骗和操纵人类认知,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数据。
阮国绍少将强调:“这项工作必须持续进行。”
第二,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措施,包括控制算法和为人工智能内容加注标签。这需要国家管理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密切配合。同时,要确定社交媒体用户的真实身份,以预防和追溯违法行为,并建设安全、健康的网络空间。
第三,越南公安部将集中力量采取严厉措施打击网络犯罪和高科技犯罪,严肃处理买卖和泄露信息的行为。目前各职能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第四,加强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和数据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特别是推动《河内公约》。越南公安部将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尤其是与邻国的合作,以发现、打击和处理各类网络犯罪。
阮国绍说:“必须消除在外国犯罪就万无一失的心理。”
越南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发言人表示,实施这些行为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分子拥有网络空间环境,利用技术实施、隐藏、匿名和操纵心理;二是民众本身。犯罪分子要想成功,会对受害者施加三种心理影响:恐惧、情感和贪利。
每个公民都需要掌握技能,在参与网络空间时保持警惕。一旦发现异常迹象,应进行检查并与公安机关沟通。

副总理:启动新一轮高峰行动,严抓知识产权执法
“全系统力争使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发现和处理数量比2025年至少增加20%,涵盖从检查、行政处罚到刑事调查、起诉和审判的所有环节。”副总理胡国勇要求道。
(编译:Cici;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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