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越南社會保險機構,值得注意的新點是擴大了參保人自行到部分醫療機構門診看病的報銷比例。
具體地,從7月1日起,患者在基本級和專科級醫療機構門診看病時,根據有權機關確定的機構類型,醫保基金將按規定的報銷範圍支付50%的醫療費用,適用於2025年第01號通知所列病種以外的疾病,而此前這些情況是不予報銷的。
這一規定有助於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同時為民眾更方便地獲得醫療服務創造更有利的條件。
此外,基礎工資調整為每月253萬越南盾,作為計算多項醫保權益的依據。
據此,參保人若單次醫療費用低於基礎工資的15%(即37.95萬越南盾),將享受100%報銷。也就是說,如果醫療費用低於38萬越南盾,參保人無需再自付費用。
同時,連續參保5年以上的參保人,若當年自付金額超過基礎工資的6倍(即1518萬越南盾),將由基金支付100%的合規費用。
部分醫療技術服務的支付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參保人若被指定使用某項技術服務,醫保基金對單次使用技術設備的費用支付總額不超過基礎工資的45倍(即1.1385億越南盾)。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直接支付醫保醫療費用的標準,例如參保人到沒有簽訂醫保醫療服務合同的專科醫院住院(急診情況除外),或未能按規定出示齊全手續。
各項支付標準按照基礎工資的比例確定,確保了患者權益和基金支付能力之間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