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主持與中央政策戰略委員會及相關機構的工作會議,討論越共十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關於越南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第36號決議的總結提案,目標至2030年,展望至2045年。
新時期海洋發展的新思維和願景
蘇林在總結髮言中強調,評估和總結第36號決議執行情況時,需要繼續完善關於已取得成果、存在問題、侷限、原因的重大認定,明確指出重大瓶頸和實踐提出的新問題。從而更突出中央出臺新決議的必要性,要求其具有更高的概括性。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肯定,執行第36號決議8年後,對海洋地位和作用的認識得到提升。
體制機制、政策逐步完善。多個海洋經濟發展良好。沿海基礎設施得到加強。沿海地區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國防、安全、外交、海洋島嶼主權保護取得多項重要成果。但必須坦誠承認,海洋經濟仍未與國家的潛力、優勢和發展要求相稱。因此,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要求抓緊總結第36號決議並制定新決議,不僅要繼承和發揚已取得的成果,還要以新視野在思維、體制、海洋發展模式上創造強勁轉變。
他指出,需要革新新時期海洋發展的思維和願景,重點是從海洋經濟思維向強大的國家海洋發展空間思維轉變。海洋不僅是資源開發或發展若干經濟產業的地方,而應被確定為國家戰略發展空間,是發展、國防、安全、科技和國際合作利益匯聚之處。新決議不僅要回答如何發展海洋經濟產業的問題,還要回答更大的問題:越南將如何開發、治理和發揮整個國家海洋空間的作用,以為未來幾十年的發展目標服務。同時,必須明確21世紀海洋強國的形象,明確海洋在實現至2030年、2045年及後續年份戰略目標中扮演的角色。
所有海洋發展規劃和戰略必須同時服務於維護主權的要求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建議,必須將海洋置於黨的十四大決議實施的戰略動力之一,繼續研究明確發展方向和可能取得突破的領域。同時,以科技創新和數字化轉型的思維接近海洋,研究補充國家海洋數據、海洋數字地圖、海洋治理人工智能等內容。必須緊密結合作戰防禦祖國,從早、從遠、從海洋開始。所有海洋發展規劃、戰略和計劃必須同時服務於維護國家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的要求,維護和平穩定環境,提高防禦能力和保護國家海洋利益。每一個海洋經濟工程都必須有助於增強發展潛力和保衛祖國。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強調,必須建設現代的國家海洋治理模式。在新決議中,必須有關於研究、提出基於數據和全國海洋空間規劃的現代、統一、連通海洋治理模式的主張和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