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7年1月1日起,越南《公證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將生效,改變民眾在公證執業機構進行交易公證時的一些規定。
其中,若當事人已在公證員要求下籤署文件,則不強制要求按指紋。
“不再要求”所有文件都必須按手印
多年來,民眾在公證處或公證辦公室辦理交易公證時,通常需要既簽名又按手印以留存指紋。
根據現行《公證法》,在公證文件上按手印僅適用於兩種情況:按手印代替簽名(適用於無法簽名的申請人、見證人、翻譯人員);以及在辦理遺囑公證時,或應申請人要求,或公證員認為有必要保護申請人權益時,按手印與簽名同時進行。
實際上,多數公證員在大多數交易中都採用簽名加按手印的方式,從買賣房產到簡單委託書。這有時會造成不便、浪費時間,並讓民眾因墨水汙漬而有所顧慮。
2026年《公證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規定,在公證文件上同時按手印與簽名僅應申請人要求進行。
因此,自2027年1月1日起,交易文件上強制按手印僅適用於無法簽名的參與者。若參與者已簽名,則僅在申請人自行要求以保護自身權益時才按手印。公證員不得要求民眾在已簽名的交易文件上按手印。
指紋是個人數據
指紋是敏感的且具有唯一性的生物識別數據。在文件上按手印時,指紋容易被複制、傳播,存在安全風險。取消公證交易文件上強制按手印的規定,以及自2024年7月1日起取消公民身份證上的指紋,是保護公民隱私的一種方式。
此外,這一變化也符合司法領域強勁的數字化轉型趨勢。未來,隨著電子公證的普及,用墨水按手印將不再適用。現代驗證方式如芯片公民身份證、VNeID應用程序和數字簽名將逐步取代。
儘管不再強制,但當民眾有需求時,仍可充分獲得按手印支持。在辦理涉及重要資產的大額交易或希望增加保護層時,民眾有權要求公證員在交易文件上同時按手印和簽名。這在某些具體情況下仍是有效的傳統措施。
換言之,《公證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法取消的是讓公證員能像目前一樣大規模要求民眾按手印的規定。並非完全廢除指紋,而是將決定權交給民眾,同時推動公證行業向現代化、透明化和尊重隱私的方向轉型。
這是越南法律趕上數字時代所需的改革步伐,其中技術和公民的自覺意願將是可持續法律安全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