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TikTok網紅日輝與文煌因組織吸毒受審

阮日輝和阮文煌擁有TikTok頻道“日輝日煌”,擁有近10萬粉絲。其中日煌的個人TikTok頻道擁有近60萬粉絲。

根據起訴書,2025年2月14日中午12時,守德市安富坊(現為安慶坊)警方對阮煌有倫位於阮氏定路的一處住宅進行行政檢查,發現倫的臥室裡有阮文煌、阮晉德和阮日輝。四人剛剛吸食了毒品。

調查結果顯示,日輝、有倫、文煌、晉德是朋友,自2024年開始吸毒。該團伙曾多次一起吸毒。其中,阮日輝負責購買毒品、集資和支付訂單。

阮日輝供述自己經營服裝、做會頭和TikTok網紅。其TikTok頻道每月收入約一千多萬越南盾。日輝表示最初吸毒是為了緩解壓力,之後無法戒除。每次壓力大時就會吸毒。

具體而言,2024年10月,日輝召集全組每人出資100萬越南盾,從一名叫莊的對象處以650萬越南盾購買了10粒搖頭丸和半盒(5克)氯胺酮用於吸食。

隨後,2024年11月20日,日輝先自掏腰包購買了一包650萬越南盾的毒品。之後文煌和其他成員主動將錢還給日輝。這兩次吸毒,被告們從一名叫莊的女子(身份不明)處購買。

第三次,2024年12月31日,日輝以900萬越南盾從陳金清(36歲,胡志明市人)處購買了15粒搖頭丸和半盒(5克)氯胺酮。吸食完畢後,每人給了日輝200萬越南盾。

第四次,2025年2月13日晚,該團伙繼續從陳金清處購買毒品吸食,次日上午被警方帶回派出所調查。

調查過程中,陳金清供述毒品購自一名叫榮的男子(身份不明)。金清在一家酒吧做公關時認識此人。每次向日輝團伙出售毒品,金清可獲得50萬越南盾的佣金,首次則獲得100萬越南盾。關於毒品交易流程,金清供稱,接到日輝訂單後,會聯繫榮報告數量。榮負責主動送貨。榮通知金清日輝已收到毒品後,金清向日輝收款,扣除佣金後將剩餘款項轉給榮。轉賬給榮時,金清均轉至他人名下的賬戶,而非榮本人。庭審中,金清辯稱因家境困難才選擇販賣毒品,未考慮後果。“我女兒腦癱,無法行走,我需要很多錢為她治療。我沒有考慮到後果”,金清哭著供述。合議庭評議後決定休庭,以進一步查明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