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據富國島特區強制執行委員會消息,該單位正協調相關單位對位於胡志明市芽皮縣的阮國T.先生實施強制措施,要求其整治山丘,因其在土地領域存在行政違法行為。
T.先生是土地所有者,其在堅江省舊富國市(現為安江省富國島特區)咸寧鄉梭羅村違章建造了9間平房。
當地政府要求T.先生整治面積超過1000平方米的沿海灘塗土地。

其中,T.先生已侵佔土地建造工程項目,包括:出租房屋以及打設混凝土樁作為海上引橋,對富國島海洋保護區的行政服務分區產生了直接影響(佔地面積約800平方米,包括9間平房)。
此外,當地政府要求T.先生上繳超過4400萬越南盾(根據規定,因違法行為獲得的非法所得)。

過去幾天,咸寧鄉9間違章平房的主人已開始拆除、搬遷必要物品離開現場。
據《年輕人報》報道,近期在梭羅村(咸寧鄉),多間違章平房向海面延伸,對富國島海洋保護區造成影響,其中包括T.先生的9間違章平房。
富國島政府此前多次檢查並對上述平房主人進行行政違法記錄,要求其整改恢復原狀,以保護島嶼的海洋和森林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