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据富国岛特区强制执行委员会消息,该单位正协调相关单位对位于胡志明市芽皮县的阮国T.先生实施强制措施,要求其整治山丘,因其在土地领域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T.先生是土地所有者,其在坚江省旧富国市(现为安江省富国岛特区)咸宁乡梭罗村违章建造了9间平房。
当地政府要求T.先生整治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沿海滩涂土地。

其中,T.先生已侵占土地建造工程项目,包括:出租房屋以及打设混凝土桩作为海上引桥,对富国岛海洋保护区的行政服务分区产生了直接影响(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包括9间平房)。
此外,当地政府要求T.先生上缴超过4400万越南盾(根据规定,因违法行为获得的非法所得)。

过去几天,咸宁乡9间违章平房的主人已开始拆除、搬迁必要物品离开现场。
据《年轻人报》报道,近期在梭罗村(咸宁乡),多间违章平房向海面延伸,对富国岛海洋保护区造成影响,其中包括T.先生的9间违章平房。
富国岛政府此前多次检查并对上述平房主人进行行政违法记录,要求其整改恢复原状,以保护岛屿的海洋和森林资源。

(编译:Cici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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