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採用公私合作伙伴關係(PPP)模式,具體為建設-移交(BT)合同,以土地作為支付對價;投資方選擇方式採用特別情形下的投資者選擇程序。
據此,整個規劃研究區域總面積約567.75公頃,其中西湖水域面積520.9公頃(保持現有水面不變),陸地面積46.85公頃(含其他小湖泊)。
主要工程方面,環西湖道路將進行改造和整治,總長約13.5公里。
同時,研究將部分路段拓寬至約21米橫截面。其餘路段將根據已批准的規劃和實際情況考慮適當拓寬。
道路擴建不會向現有居民區方向進行。
根據預期方案,拓寬部分將以高架橋形式向湖面外延伸。結構設計將確保擴建部分類似陽臺形式,保持湖泊面積不變。

廣場空間、湖畔觀景臺、景觀橋、西湖碼頭、公園、花園、地下停車場(結合服務設施)、環境保護工程等將按規劃合理佈局。
項目整體完工時間為2030年,預計總投資約30.151萬億越南盾。
當天下午,河內市人民議會通過了關於首都陸路交通和鐵路基礎設施投資、開發、管理、利用政策的決議。
據此,尚未納入河內市總體規劃的投資項目可獲准實施,並在調整時補充到河內市總體規劃及其他規劃中。
根據鼓勵投資建設、開發客運站和停車場的公私合作項目的規定,可採用特別情形下的投資者選擇程序。河內市允許使用最多25%的總土地面積用於投資開發輔助服務、商業服務。
同時,對投資建設、開發客運站和停車場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年的貸款利息50%的補貼。
採用公私合作模式(建設-移交合同)的項目,可從目錄中選擇土地作為對價。
關於發展公共清潔能源充電站系統,對於三環以內區域的新建工程項目(包括規劃內的陸路交通設施、公寓樓、商業樓、醫院、其他公共設施內的停車場),充電樁安裝比例不得低於規劃停車位的30%。
對於三環以外的工程,停車位安裝充電樁的比例按工程類型設定最低標準,但不得低於規劃停車位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