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越南胡志明市警方通報了關於打擊以購買度假合同形式實施詐騙的企業團夥的調查結果。
據警方稱,截至目前,胡志明市警方調查部門已立案11起詐騙侵佔財產案,起訴近200名涉案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員及員工。
初步調查顯示,犯罪嫌疑人已侵佔受害者約6120億越南盾。
在受害者中,損失最多的一人通過42份合同被騙走85億越南盾,而損失最少的通過一份合同被騙3000萬越南盾。
調查部門已收繳近5700份合同,並正在擴大調查範圍。

胡志明市警方刑事警察處處長阮進達上校表示,根據公安部領導和胡志明市警方領導關於打擊詐騙侵佔財產犯罪的指示,各專業單位已協同公安部刑事警察局及基層警方,對多家涉嫌利用旅遊經營進行詐騙的企業進行排查核實。
通過掌握情況並受理民眾舉報,自6月10日起,胡志明市警方同步檢查了轄區內多家從事旅遊、度假業務的企業。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這些團伙有組織地運作,以企業為幌子實施詐騙,手段專業、隱蔽。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民眾希望通過投資獲利或擁有高端度假套餐的心理,誘騙其簽訂合同並騙取資金。
涉案公司包括:幸福家庭旅遊度假服務貿易有限責任公司;頭等會員股份公司;YTS有限責任公司;Yes International有限責任公司;Paradise Travel旅遊及旅行社服務有限責任公司;Invest Trip有限責任公司;Mariana Bay集團;Meli Club;度假村聯盟公司;Ravi公司;JJ旅行公司等。
根據調查資料,犯罪嫌疑人推廣各類旅遊套餐、度假卡,提供誘人優惠,承諾高額回報,並以優厚條件支持轉讓或回購合同。為獲取信任,這些企業投資大規模辦公室,建立專業的人事架構,從客戶開發、諮詢到客戶服務進行嚴密分工。此外,犯罪嫌疑人非法收集曾參與旅遊項目或擁有度假產品的客戶個人數據,或利用社交媒體獲取經濟條件較好的人群信息,尤其是中年和老年人。隨後,員工不斷打電話邀請客戶參加答謝活動、領取禮物或免費旅遊,實質是將客戶帶到公司參加長達數小時的產品推介會。在諮詢會上,員工提供大量關於盈利能力的信息,承諾回本、享受利息或高價轉讓合同,以贏得客戶信任。一旦客戶同意參與,犯罪嫌疑人便強迫其簽署事先準備好的合同,其中包含諸多不利條款。若客戶資金不足,公司還指導其向銀行貸款以繼續付款。當客戶需要清算或轉讓合同時,則被要求繳納額外費用,如手續費、轉讓費、服務升級費、頂替費或其他費用。通過這種手段,許多人繼續付款,希望按承諾收回本金或獲得利潤。

實際上,犯罪嫌疑人繼續引導客戶簽訂新合同,而客戶並不完全瞭解內容,導致無法追回已投資款項。通過此案,胡志明市警方建議民眾提高警惕,對投資、擁有度假套餐的邀請保持警覺;不要輕信異常回報承諾;在簽署合同前仔細瞭解企業法律資質及合同條款;一旦發現詐騙跡象,及時向警方報案。



